佛山市三水区文化馆2012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文化馆2012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名称和岗位数量
文化馆群文调研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与学历要求;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戏剧学或艺术学、音乐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有很强的文字功底及戏剧曲艺创作经验。
(3)沟通表达能力较强,能策划、组织艺术类演出活动及辅导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报名地点:三水区文化馆办公室,地址:三水区西南文锋东路二十一巷文化馆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7755381,联系人:韩***。
报名者须提供材料如下:
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士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创作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彩照4张。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报《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区编办审核同意后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群众文化、戏剧曲艺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公共基础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包括即兴表演、专长展示等)。
笔试、面试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区编办和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文化馆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执行。区人民医院定为体检单位。体检对象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区文化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程序及要求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工作人员,在区编办、区委宣传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通过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