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永平盈安鸡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永平盈安鸡场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永平盈安鸡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永平南社村。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65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00平方米,配套林地20亩。项目项目主要从事麻黄鸡、竹丝鸡养殖常年存栏量15万羽,常年出栏量50万羽至60万羽。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11月10日审批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年产生的废水量为200立方米。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落实干清粪工艺,采取雨污分流和管网硬底化等措施,处理后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项目废气为鸡舍和鸡粪储存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等,采取了有效措施。
项目合理布局了养殖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采取了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利用林木等隔声减低噪声排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产生的鸡粪便部分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物须回收利用;肉鸡尸体深埋处理。
三、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建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和扩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固体废物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五) 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3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