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旗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工业城13号 环评机构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富景工业城13号(地理坐标:东经112.850330°,北纬23.041235°),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地面积7480平方米,建筑面积5956平方米,年生产液压机械设备120套。项目劳动定员为员工共计20人,其中3人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生活污水近期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周围绿化,不外排;远期污水管网接通后,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汇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喷漆产生的漆雾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表2第II时段和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四)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