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积极推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
为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强化便民惠农服务举措,我区积极创新林木采伐审批机制,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且面积不超过0.2公顷的(砍伐、修剪、矮化经济林木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面积放宽到1公顷以下),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高林木采伐审批效能,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动乡村经济发展。
据了解,我区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林木采伐申请,取消提交林地林木权属、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书、更新造林设计书等材料,只需填写采伐申请并出具明确采伐地点、树种、面积、蓄积等内容的采伐承诺书,即予办理采伐许可证,一方面压缩林木采伐申请办理时间,减少林农跑动次数,实现“便民”;另一方面节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伐区调查规划设计和更新造林设计书等支出成本,降低林农负担,实现“惠农”。
同时,优化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对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林木采伐申请坚持优先安排采伐限额,确保林农随时可申请,切实保障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
在服务保障面,我区树牢靠前服务意识,加强对林农的宣传和指导,全力做好告知承诺制的申请服务和审核监管,强化依法依规采伐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为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更快更简更好服务。(陈宝怡 通讯员区林业园林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