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洲旧圩片区污水提升站及配套主管网工程监理项目招标答疑文件01号
关于“三洲旧圩片区污水提升站及配套主管网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工程名称:三洲旧圩片区污水提升站及配套主管网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GC2018(GM01)XZ0002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如有矛盾之处,均以答疑文件为准。
一、问题回复
1、招标文件P73页,经济标中: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即 个月之内,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监理服务工作,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监理服务酬金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全文改为以下内容: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即 ,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完成监理服务工作,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监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监理服务酬金的确定和支付办法。
2、招标文件P28页中的“5.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特定人员(指拟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均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开标前的代表身份检查程序中进行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招标人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特定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后,投标人特定人员可以先行离场,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修改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开标前的代表身份检查程序中进行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本答疑的问题对招标文件内容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按原定时间开标。请各投标单位知悉。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