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关于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近年来,佛山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法治成果,佛山市将开展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逐级推荐、严格考察、综合比较、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高明区一批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9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9号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邮 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261112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高明区关于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对象(5个):
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村民委员会
二、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0名):
汪玲霞 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陈火胜 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副主任
谭杰林 区财政局法规税政股副股长
关剑群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梁小冰 区农业农村局一级科员
姚少玲 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 艳 区信访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东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中队长
苏海莹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瑛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法制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