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百年时代青年先进榜样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高明区“百年***·时代青年先进榜样”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团区委按照有关规定,经评审,拟确定马红年等12名同志为高明区“百年***·时代青年先进榜样”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职务 | 职务 |
1 | 马红年 | 男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西江新城派出所 | 刑警中队中队长、四级警长 |
2 | 刘威 | 男 |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3 | 苏荣欢 | 男 | 佛山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兼、 环保工程师 |
4 | 陈尚文 | 男 | 佛山市高明尚昂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5 | 严丽芬 | 女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城中学 | 副校长 |
6 | 吴彩红 | 女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 创客中心主任 |
7 | 罗纪锋 | 男 | 高明区鹏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8 | 罗珊珊 | 女 | 八一柔道队 | 运动员 |
9 | 林敏华 | 女 | 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 | 新闻部记者 |
10 | 陶志允 | 男 | 高明区人民医院 | 儿科主治医师 |
11 | 徐伟杰 | 男 | 佛山市泰克斯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12 | 谭志锋 | 男 |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副所长 |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团区委团务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从4月24日至4月26日止)
受理单位: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团务科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8986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