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谷水岸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24号
关于花谷水岸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官迳水库南侧的建设项目花谷水岸花园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谷水岸花园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和建筑间距、退让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前提下,对2017年8月21日审批的总平面方案进行调整,内容如下(具体见总平面图):
1、 23#住宅由原来32层调整为31层;
2、 27#住宅首层东面、33#住宅首层西面增设架空公共活动空间;
3、 34#、35#住宅原首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取消,34#、35#住宅由原来16层调整为17层;
4、 幼儿园轮廓有所调整,面积由原来2346.54平方米调整为2430.33平方米;
5、 综上所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花谷水岸花园规划用地面积20896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2550.39平方米,基底面积42918.4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9715.12平方米, 容积率2.20,建筑密度20.54 %,绿地率40.95 %,车位数3612个(其中地下车位3250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和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详见总平面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10日(8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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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花谷水岸花园总平-旧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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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花谷水岸花园总平-新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