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干草欲积肥10亩树林被烧毁
高明公安提醒,秋冬干燥季节,切勿野外生火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袁武报道:烧干草积肥,谁料竟引发山火。10月17日,一名男子在林地耕作时不慎引发大火,造成10亩树林被毁,被高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高明公安消防部门提醒,进入秋冬季节,切勿在野外焚烧杂草,以免引发山火。
当天中午,杨和镇大坑村金猫山庄后山突然发生山火,火势快速蔓延。接报后,高明公安分局杨和派出所立即连同专职消防队员、杨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共上百人赶赴现场开展扑救。经过2个多小时的扑救,火势得到控制,但仍造成约10亩树林被毁。
随后,杨和派出所迅速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发现一名顺德籍男子马某华有重大嫌疑,并于10月19日将其抓获。经查,马某华在高明区杨和镇杨梅大坑村长山承包了一鱼塘,当天其在林地开荒种菜时焚烧干草积肥,不料当时风干物燥,火势不断蔓延并失去控制,继而引发山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过失引发山火的违法人马某华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高明公安消防部门提醒,进入秋冬季节,森林火警等级高企,切勿在野外用火焚烧杂草,以免引发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