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新闻通气会实录
主持人:大家好!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新闻通气会。今天参加会议的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赵忠良副局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生育保险处处长孙煌辉同志、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黄险峰同志、平安养老险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刘杨副总经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生育保险处副处长李中齐同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和生育保险处主任科员李新强同志。今天的议程有四项,一是请市人社局医保处孙煌辉处长通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15年实施情况以及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时段、保费标准等,二是请平安养老险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刘杨副总经理通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方式等,三是请市人社局赵忠良副局长讲话,四是媒体记者提问。
孙煌辉:我市重疾补充保险自去年11月正式落地实施以来,相关工作进展平稳、顺利。2015-2016医保年度的参保人数达到454万,截至2016年3月31日,重疾补充保险已累计理赔1.7万人次,赔付总金额7417万元,其中对个人赔付的最高金额为26.8万元。此项民生实事的实施高度契合民情、民意,在短时间内赢得了各方的广泛好评并屡获表彰荣誉,近期已有多名享受到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向我局递交感谢信和锦旗。省人社厅将我市重疾补充保险实施工作列为2015年度广东人社工作风采宣传的一大亮点。2016年2月25日,重疾补充保险落地实施获评南方都市报组织市民评选的“第三届南都街坊口碑榜十大金奖”;2月29日,又获评市政法委组织评选的“深圳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接下来,我介绍一下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时段、保费标准等问题。
重疾补充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为20元/人/年,保障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具体如下:
(一)团体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16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原单位退休员工。
2、办理时段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16年5月1日9时至2016年5月29日18时止;缴费时间:2016年5月2日9时至2016年5月30日18时止。
3、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SZ20主页,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
2016年5月31日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3632.4元且在2016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划扣时间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6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网址:https://e.szsi.gov.cn/siservice/)申请:在2016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2016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反悔的,可在2016年6月25日9时至6月30日18时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进行申请操作。
(三)个人现金参保
1、适用人群
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
2016年6月1日9时至2016年6月30日24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主持人:下面请平安养老险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刘杨副总经理详细介绍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2016-2017医保年度参保方式等。
刘杨:非常荣幸能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5年9月,政府通过公开招评标的方式选定了平安养老保险深圳分公司作为重疾补充保险服务承办机构。中标后,我司根据服务承办合同积极准备落实,在2015年11月实现了投保,2015年12月实现了待遇赔付;项目开展半年来,我司认真履行合同承诺,积极服务参保人,向参保人提供更便捷、更实在的服务体验。
刚才,市人社局领导已经就去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及2016年参保安排作了介绍,作为服务承办机构,我司就2015年理赔服务和2016年具体的参保方式做以下几点补充说明。
一、关于2015年7月-11月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达到重疾补充险偿付标准的理赔告知
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2016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的保险待遇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鉴于2015年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工作是在2015年12月1日启动,对于2015年7月1日-11月30日期间发生住院,符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参保人,经核对,共有3702名。我司根据去年参保人投保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积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了通知,也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告知各位参保人,尽快前往各社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完成理赔报销,以免过期造成理赔报销失效。根据深人社规(2015)8号文规定:参保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住院医疗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理赔。
二、2016重疾补充险投保操作流程
1、团体参保
2016-2017医保年度,我司升级和优化了投保系统,单位在网上自助上传参保名单,完成缴费承保。操作流程如下:
(1)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入服务网页,选择“重疾参保”进入申报页面,可查看并本单位“正常缴交人员名单”。单位可通过“社保在册人员导入”和“EXCEL文件导入”两个通道申报,若单位为所有本单位社保在册人员申报,请选择“社保在册人员导入”一键完成申报;若单位想增减参保人,请表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通过“EXCEL文件导入”完成申报。(注意:名单申报完成后,当天仅能对参保名单增加;若需对参保名单删减,请于次日重新提交当前需参保的全部名单重新申报)
(2)单位完成申报后,次日后登陆平安重疾参保网页,通过身份校验后,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单位可在线企业的电子保单和人员清单。
(3)单位完成投保后,仍需为个别参保人加保,请进入平安重疾参保网页,选择“2016年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人员参保入口”,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加保。
2、个人投保
2016-2017医保年度个人参保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线上参保:我司在2016-2017医保年度的个人操作流程上优化,参保人输入个人的参保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脑号、手机号码),参保资格校验通过后支付保费,即可完成承保。若参保人为未成年人,会提示输入监护人信息,信息输入完成后,即可支付保费完成承保。
(2)社保网点平安服务窗口参保:参保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社保保障卡前往合署办公网点平安窗口,向平安受理人员(下称“受理人员”)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手机号码;受理人员将参保人身份证放在身份证读卡器上,识别参保人信息并输入联系方式,完成参保。
(3)参保人接收“参保成功”的短信,包含电子保单号码信息。如需了解保单详细信息,可“平安好福利”APP查询。
三、关于2016-2017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的注意事项
1、团体参保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团体参保要注意分两步:第一步为参保名单申报,请企业HR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申报;第二步为网上缴费,请企业HR在参保名单申报提交成功的次日后登陆平安重疾补充保险参保网页缴费参保。
(2)在2015年服务经验总结基础上,我们优化了团体参保系统,2016年用人单位将通过线上投保系统完成申报和缴费,以及电子保单的打印,实现线上全流程参保操作,提升团体参保的便捷性。由于需通过网上缴费,在此向各团体参保的用人单位HR温馨提示:请提前开通企业网上银行的支付功能,以便顺利实现缴费操作。
2、个人参保注意事项:
(1)个人参保要注意:如果是为符合参保资格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参保,除了要在手机上填写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外还需填写监护人的信息。
(2)投保成功后,请参保人一定要记得“平安好福利”APP进行保单查询,确认参保成功。
(3)不符合个人参保资格标准的参保人将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系统将会识别原因并相应提示。
(4)团体参保期间无法正常参保的企业新增员工,在6月30日前完成基本基本参保的,可在6月份通过个人参保方式进行参保。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提升市民医疗保障的惠民工程,落实保障、提升服务是服务承办机构的责任和使命,我司将继续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技术优势,持续做好重疾补充险的各项工作,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百姓满意。谢谢!
主持人:谢谢刘杨副总经理。下面请市人社局赵忠良副局长讲话。
赵忠良:我主要讲一下重疾补充保险四个特点:第一点,这次重疾补充保险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重要延伸和补充。第二点,重疾补充保险筹资渠道完全是采用自愿原则。第三点此次合作方式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合作期限为2个医保年度。第四点单笔赔付金额较大,对生病患者的家庭来说,所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
主持人:谢谢市人社局赵忠良副局长。下面请媒体朋友提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刘杨副总经理,刚才您说的是截止到目前为止,任然有一部分符合理赔条件的参保人未领取待遇是吗?这类人群大概有多少人
孙煌辉:2015-2016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的保险待遇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鉴于2015年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工作是在2015年12月1日启动,对于2015年7月1日-11月30日期间发生住院,符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参保人,经核对,共有3702名,截止到目前为止,任然有一千多人符合理赔条件的参保人未领取待遇。我司根据去年参保人投保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积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了通知,也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再次告知各位参保人,尽快前往各社保分局的平安服务窗口完成理赔报销,以免过期造成理赔报销失效。
记者: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有这个福利吗,可以参加吗?
孙煌辉:当然可以。
记者:去年重疾补充保险赔付情况,能举一两个例子介绍一下情况吗?
孙煌辉:可以,案例一:参保人黄某,诊断为新生儿肠坏死,行肠切除手术。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住院总费用54万元,其中自付部分为24.09万元,重疾补充保险予赔付16.16万。案例二:参保人刘某,2013年7月诊断为重度肺动脉高压,一直常规口服“全可利”降低肺动脉压力。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使用“全可利”总费用7600元,其中自付部分为2280元,重疾补充保险予赔付5320元。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