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盈香生态园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冼村,占地面积425326.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6月29日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建筑报告表[2011]007号)。经核查,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主要设施有:沿鱼塘边小木屋餐厅,大型野炊烧烤场,超市,办公楼,空中拓展项目、水上拓展项目、攀爬项目、足球场、篮球场等娱乐设施,9公里长绿道,度假中心、商务活动中心,农业科普教育示范和农业观光区,高明名优土特产交易区,高明地方美食长廊区,区域艺术博览园,国学教育园,娱乐拓展及水上活动园,养生园。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成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水情况
项目厨房产生的餐饮废水由集污管网收集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园区采用“隔油隔渣+接触氧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绿化及生态农业灌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人工湿地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绿化及生态农业灌溉。
(二)废气情况
项目餐厅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厨房作业时产生的油烟及燃烧废气一并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经静电油烟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站和公厕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扩散。
(三)固废情况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噪声情况
项目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园区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设备;项目产生的交通噪声及人员社会活动噪声,园区采取种植绿化带、合理布置区域等防治措施。
(五)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佛山市高明盈香农业生态园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安纳检字(2015)第101603号]表明:
(一)广东盈香生态园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期间正常生产作业,工况达到80%,符合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二)生活污水处理后集水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杂用水标准。
(三)有组织废气中厨房燃烧废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四)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五)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