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打破沉默求助
高明区实现反家庭暴力投诉点村居全覆盖
区妇联印制了多种小册子派发,普及、提升市民的“反家暴”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称“反家暴法”)实施至今刚好一周年。高明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明接到的家暴求助数量低于佛山其他区,但部分出现家暴的家庭存在“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阻碍家暴问题的解决进程。
过去一年来,高明区妇联深入基层,对“反家暴”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与此同时,区妇联在全区72个村(居)建立了妇女维权联络点和反家庭暴力投诉点,尽量提供众多求助渠道,并整合发挥多部门力量,妥善制止处理家庭暴力,保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家丑不外扬观念仍在
家暴案件求助数较低
上周,区妇联的几名工作人员收到了来自更合镇黄女士的感谢短信,因为区妇联和当地村居委的介入协助,黄女士因婆媳关系不和而遭遇的家暴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家人又再一次和睦相处。
几年前,黄女士因意外怀孕嫁入丈夫家中,与家婆同住一屋檐下,但二人相处并不和谐,经常出现争吵。
黄女士生产后,婆媳紧张关系仍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迹象。黄女士丈夫认为,妻子经常说出一些不尊重自己母亲的话,是导致家庭不和睦的原因。于是,一旦黄女士表现出对家婆不满或不敬的情况,黄女士丈夫就会动手打妻子,最严重的一次妻子被打至耳部出血。
遭受家暴的黄女士于是来到区妇联求助,区妇联工作人员与黄女士所在村居委工作人员随即介入调解。工作人员向黄女士一家宣传了“反家暴法”的相关知识,指出家暴的危害,让其丈夫明确自己的行为的严重性。随后,工作人员又了解到黄女士丈夫还有一个姐姐,经协调,其姐姐同意接母亲(即黄女士家婆)到家中居住,避开黄女士与家婆的正面冲突,此事获得基本解决。
“在高明,家庭暴力求助只占总求助的15%左右。”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求助数量上看,高明区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低于佛山其他区。一方面是因为高明人口基数较少,另外一方面可能是发生家暴的家庭,仍存在“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受害者往往因为担心求助后被外人知道面子放不下,又或者是担忧调解后导致离婚,对子女会有不好的影响,又或者是因为经济上的依附,受到侵害后也一味忍耐,期盼施暴者有朝一日会改变,从而不愿意向外界求助。
宣传“反家暴”意识 求助网点遍布全区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改变部分市民存在的被侵害不求助问题,区妇联在“反家暴”宣传方面下足了功夫。从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何预防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后应该如何寻求帮助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反家暴”知识科普。
比如,区妇联去年就开展了主题为“向家庭暴力说‘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微信有奖知识问答、趣味学法游戏等,让市民在娱乐中轻松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与此同时,区妇联,以“佛山高明普法”、“高明区妇联”微信为平台,开展微信“反家暴知识有奖竞赛”活动,通过问答挑战的形式普及“反家暴”知识。活动共吸引22260人次参与答题,总挑战通过次数15549次,以此扩大“反家暴”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了影响力。
对于已发生的家庭暴力问题,区妇联尽量提供众多的求助渠道,积极应对介入处理,提前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比如区妇联常年开放妇联接访和“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全区72个村(居)均建立妇女维权联络点和反家庭暴力投诉点。接到求助后,工作人员认真做好释疑、疏导、调处和维稳工作。
去年,高明各级妇联共接待妇女来信来访来电个案285宗,处理率达100%。对于确实需要介入的求助案例,区妇联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陪审员、适合成年人的作用,安排专业法律团队作为法律顾问,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区妇联主席、律师还接受群众面对面求助,直接下探基层解决市民难题。
相关链接
遭遇家暴后怎么办?
1.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益不容侵害。
2.情节轻微的,可以联系当地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家庭服务中心或所在单位进行调节并记录。
3.情节严重的,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请求公安部门制止暴力行为,并作出相关记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4.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包括《报警回执》和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资料、伤痕照片等,可以证明家暴确实存在的证据材料。
5.向妇联等有关妇女组织和部门咨询求助。
6.构成犯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对受暴者造成中伤、死亡,受暴者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将依法侦查,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8.报警电话110、妇女热线12338、法律援助热线12348。
文/图 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