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召开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20182020年)动员会议(城管)
11月8日上午9点,高明区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2018-2020年)动员会议在区会议中心508室召开,区长梁耀斌,副区长黄志明、苏仕超,区监委、城管、国土、规划等区直部门、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管委会等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副区长黄志明通报了我区违法建设治理的情况,并对《高明区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和《高明区违法巡查处置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解读。
区长梁耀斌代表区政府与荷城街道办、各镇政府代表签订了《佛山市高明区2018-2020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书》,并发表***,强调违法建设治理对当前我区“乡村振兴”、打造“全域旅游”以及建设“岭南美丽田园新城”等的重要性,并对巡查处置实施细则提出意见,一是要压实镇街和水务、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治理范围和责任,区直相关部门负责监管抽查、监督协调;二是要明确不同违建的分类处置方式和流程,梳理完善细则,让违法建设巡查处置更高效;三是要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高压态势的宣传,对严重影响城市建设面貌、破坏文化传承的违法建设要集中先清拆一批;四是要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善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的编制,加快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违法建设的善后处置;五是要发挥好村居干部的作用,充分利用好“星期二直联”的平台,务求做到违建治理“无一平方米的遗漏”、“无一平方米的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