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利旺新建厂房一厂房二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326号
关于明利旺新建厂房一、厂房二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梁士武申请对明利旺新建厂房一、厂房二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梁士武
二、项目名称:明利旺新建厂房一、厂房二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荷富路以西、照明大道以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30597.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255.86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7***88.97平方米,基底面积18252.78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59.65%,绿地率10.15%,机动车位157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本次报建建筑物有厂房一、厂房二。其中厂房一,4层,建筑面积15711.28平方米,计容面积15547.41平方米,基底面积3896.78平方米;厂房二,4层,建筑面积28392.83平方米,计容面积27769.72平方米,基底面积6946.00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44104.1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43317.1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0842.78平方米。
六、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7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5月26日
***:
公示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