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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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荷城监管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843号之2、3、4、5、6、7号商铺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国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公示稿)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友利汽车修理厂租赁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843号之2、3、4、5、6、7号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为383m²,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服务,设有喷漆工序,不对外设洗车服务,仅对维修车辆进行简单清洗。维修汽车约500辆/年,其中需喷漆车辆约300辆/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喷漆、打磨、补灰工序产生的VOCs、粉尘,通过密闭烤漆房收集废气,烤漆房废气经同一套“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排气筒排放;2、洗车废水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3、设备噪声,采取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车间的密封性;4、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理;废旧零部件、废轮胎交由相关单位资源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定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
2020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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