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8—040)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10:00在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祠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鱼塘(土名:猫江三角氹),面积约3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年限:6年;
4. 交易底价:10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500元;
8. 履约保证金:500元。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30至10时正;
2.报名地点: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祠堂;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石砚第二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 联系电话:134****0444
2018年3月9日
***:
石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