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应急局移动执法终端及通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需要,我局现需购置一批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及相应通讯服务,现将有关移动执法终端及通讯服务项目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及通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和需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及通讯服务(详见***)
三、项目预算:3***392元(含一切费税,***安装调试费、保修期内***维修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供应商须是基础电信运营商(须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设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价所需资料
1、密封报名资料包括:详细的报价清单资料、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递交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交的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3、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六、定标方法:区应急管理局采购核价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以价低者中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提交报价文件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7时30分;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19289
***:高明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及通讯服务项目.doc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