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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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喜一街 16 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pdf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鑫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喜一街 16 号厂房。本项目主要生产、加工、销售:铝制庭园家具(主要为藤编家具),年产铝制庭园家具 2 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经过定期补充新鲜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每年更换一次,与前处理喷淋液产生的前处理母液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②金属机加工粉尘经自由沉降后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滤芯过滤治理后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进行治理,呈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自由沉降后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 1 根 15m 排气筒 A1 高空排放;胶合板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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