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受国家体育总局肯定
高明获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
记者陈俊婵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国家体育总局近日授予高明区“2012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高明区实施体育惠民、扶持体育社团组织、推行全民健身做法得到肯定。 据统计,以2012年为例,高明区共举办各类体育活动30多项,约1万多人直接参加活动,5万多人次曾到场观看各项体育比赛。区财政投入乡镇体育设施扶持资金58.95万元,约51条自然村受惠,全区人均体育面积达到2.95平方米。 能够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的肯定,这要归功于高明区过去一年大力完善和盘活公共体育资源,实施体育惠民,推动全民健身,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全面转型。2012年,高明区将“文体惠民工程”作为承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加以部署和落实,并建立健全覆盖企事业单位、社区、镇街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区文体旅游局介绍,目前,体育设施已在区内72个行政村实现了全覆盖,500人以上自然村综合文化室建设获得年投入58.95万元的基层体育设施扶持,受惠村居约51条。体育场馆资源也被盘活,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设施。 另外,高明还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组织的功能作用,扶持体育行业协会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据统计,目前全区现有单项体育协会12个,常年开展包括绿道自行车接力赛、千人太极展演、钓鱼大赛等群众参与面广的特色体育赛事活动。 同时,高明还搭建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体育事业发展。据介绍,2012年,相关部门为社会群众体育发展争取资金约440多万元。同时,区镇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服务站也被建立起来,在各健身广场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