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大农场年存栏1500头猪项目(补办手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大农场年存栏1500头猪项目(补办手续)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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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大农场年存栏1500头猪项目(补办手续)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大农场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委会陇村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6667m2,场内已有建筑面积3140m2,鱼塘面积41333m2(其中稳定塘面积12000m2);养殖场猪常年存栏量约1500头,每年向社会提供哺乳仔猪约3100头,肉猪约800头,共3900头;年耗乳猪料110吨、小猪料380吨、中猪料60吨、大猪料100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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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鱼塘,生产废水通过沼气发酵处理工艺经稳定塘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项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尤其是猪舍、猪粪堆积场产生的恶臭经采取经常清洗猪舍,及时清理猪粪和加强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沼气燃烧的污染物经吸油烟机后达标排放;饲料原料加工产生的少量粉尘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混入原料中重新加工成饲料。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将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作统一处理;病死猪、胞衣做安全填埋处理;猪粪和废水处理污泥、沼渣,场方设置特定的场地进行堆肥处理后施用于山林。 |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