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珠铁路南海段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主动公开
南府〔2019〕12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珠铁路
南海段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39 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为加强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南海区境内广珠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
广珠铁路南海段(起止里程:K6+013.5~K76+336.0)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8米。
二、具体要求
(一)广珠铁路南海段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二)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本公告的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在铁路沿线设立标桩。南海区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予以支持。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