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17883号原告王石柳诉被告刘传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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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传松:
本院在审理(2018)粤0605民初17883号原告王石柳诉被告刘传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17883号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决定由审判员赵芸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艳芬、郭焕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2月18日下午2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二十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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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8:18: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