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郭亚年)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郭亚年(公民身份号码:4409***********277):
经调查,你郭亚年西樵恒大御湖湾花苑项目工程建设时,未及时足额支付唐东生、杨茂兵等15人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的工资。我局于2019年12月17日依法对你郭亚年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9〕4-49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郭亚年,且本案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郭亚年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9〕4-49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南人社监令字〔2019〕4-49号 郭亚年(公民身份号码:4409***********277): 你郭亚年在承接西樵恒大御湖湾花苑项目工程建设时,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唐东生、杨茂兵等15人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的工资。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足额支付唐东生、杨茂兵等15人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的工资。 你郭亚年应当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有劳动者签收的工资表或相关支付凭证书面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樵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侨联大厦内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人:张礼佳、罗应和 联系电话:(0757)86808683、86808105、134****0618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