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发〔2020〕11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落实〈佛山市南海区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一并执行:
一、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其对应的工程监督机构需在工程竣工前,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照检查表实地查看事故企业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对没有有效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的,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并建立事故企业“三个必须”台账。
二、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将“三个必须”的要求传达到辖区内住建领域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佛建发〔2020〕112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佛安办〔2020〕240号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佛山市落实事故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三个必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