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作出不良行为认定的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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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深圳市金源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在锦华路(筷子路至市东路)污水管工程中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拟按照《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司以上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9个月;同时拟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扣除诚信得分20分,扣分有效期与公告期一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你司进行处理。
如对认定内容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提出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复视为无意见。
特此告知。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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