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物业管理行业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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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禅建发〔2016〕219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区三防办的通知,目前我区已进入雨水多发季节,请各企业在汛期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一、汛期期间实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三防办、各镇、街道办及辖区居委会处理。
二、制定并落实防风、防雨、防涝等应急预案。
三、对在管物业项目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协助业主进行整改;如无法处理的,应将相关情况告知业主,并书面报各镇、街道办及辖区居委会。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4月19日
(禅建发[2016]219号)关于做好2016年物业管理行业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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