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禅建发〔2015〕52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吸取近日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检查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20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对物业小区禁止性、影响安全的行为立即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各政府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项目内的高空坠物、消防设施故障、消防通道堵塞、电梯故障、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品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劝阻职责,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有关制度的建章立制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巡逻的书面记录,做到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参加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的水平。
我局将会指导各镇街物业行业管理部门对区内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并针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8月21日
_禅建发[2015]523号_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_已盖章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