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告知书(高丽润禾餐饮服务)
佛山高丽润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你单位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告知书》(佛禅人社祖监告字〔2016〕269号),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天内到我局配合处理,确认你单位拖欠黄如坚等33名工人在职期间工资323199.9元是否属实。如你单位逾期不来配合处理,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认你单位拖欠黄如坚等33名工人在职期间工资323199.9元,并依法依程序作出处理。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告知书
佛禅人社祖监告字[2016]269号
被告知人:佛山高丽润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天地商业中心长生树3号CS302-2、CS303-2、CS304-2、CS305-2、CS301-3、CS302-3号铺
法定代表人:徐曌
身份证号码:130****9680626****
身份证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429号3栋4单元503号
处理告知意见:
我局于2016年7月4日接到黄如坚等33名工人的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在职期间工资共323199.9元。
现因案件办理需要,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天内到我局配合处理,确认你单位拖欠黄如坚等33名工人在职期间工资323199.9元是否属实。如你单位逾期不来配合处理,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确认你单位拖欠黄如坚等33名工人在职期间工资323199.9元,并依法依程序作出处理。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莲花路57号A座首层33号
联系人:李悠然、陈永亮 联系电话:82621280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