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养老机构最高资助150万元
禅城区出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试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昨日,禅城区民政局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及《禅城区区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禅城区内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将获建设资助。市民可于5月29日前提交意见。
《养老机构补助办法》中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镇(街道)公办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下简称“日间照料中心”)。其中,申请补助的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完成相关建设手续,由镇(街道)投资新建、扩建、改建,且产权归镇(街道)所有。办法指出,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建、扩建的敬老院每新增一张床位一次性资助12000元,最高资助额300万元。对利用其他闲置设施改造为敬老院的,按照改建费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额20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按建筑面积分等级提供资助,最高资助150万元。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而《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财政资金扶持分为规范化建设扶持和项目扶持两类。其中,规范化建设扶持对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给予分等级资金扶持,最高奖励3万元。项目扶持用于扶持当年实施公益服务类、经济服务类、科学研究类等项目的社会组织。为此,禅城区将每年设置一定的项目扶持资金,通过举办社会组织项目扶持创投大赛的形式,对评定的项目给予5万~10万元的补助资金,每个社会组织每年只能申请一次区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补助。
提交意见方式:
一、关于《养老机构补助办法》
1.信函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禅城区民政局(邮政编码:52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sai15573121@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2345586;联系人:童宝灿。
二、关于《社会组织扶持资金管理 办法》
1.信函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禅城区民政局(邮政编码:52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社会组织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ljianyi@chanche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3905373;联系人:刘建颐。
截止时间:5月29日前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