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00094号的会办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们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200094号《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好岭南建筑文化的特色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乡村文物建筑保护活化概况
(一)公布乡村文物名录。按省文物局统一部署,公布了佛山市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及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其中乡村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收录文物建筑395处,乡村可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涵盖文物建筑65处。名录的公布,为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实文物建筑保护活化,提供了基础数据,明确了工作目标。
(二)点面结合编制乡村文物建筑保护规划。公布霍氏大宗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基本完成小塘黎边、烟桥等10处位于乡村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从区域面上提出乡村文物建筑保护要求。公布国保单位康有为故居、省保单位梁园保护规划,并逐步推动文物建筑保护规范编制全覆盖,细化每个文物点的保护活化指引。
(三)铺开文物建筑保护工程。近年来,我市顺利开展东华里古建筑群等60处文物点的保护工程,有序推进南风古灶等15处文保单位的环境整治工程,逐步实现文物管理的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同步。在保护基础上,成功推动位于乡村的谭平山故居、烟桥何氏大宗祠申报第九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探索乡村文物建筑活化。探索将文物建筑活化成博物馆、村史馆、艺术馆等;三水区“祠堂+文化”工作模式将依托祠堂建设一系列村史馆、宗祠文化馆、家风家训馆等,在深挖提炼传统祠堂文化的同时,不断融入党建、社会组织孵化、乡村治理等内涵,此举成功入选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另外碧江金楼等2个项目入选省首批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将乡村文物建筑串点成线,打造桑园围游径及佛山粤中抗战历史游径两条省级历史文化游径。以岭南文物建筑保护为重点完成40条古村活化升级,有4处古建筑被评为A级景区,文物资源景区化渐有成效。此外,汲取提炼本地岭南文物建筑要素,形成开放式的佛山传统文化符号数据库,供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等应用。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重点推动乡村文物建筑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文物周边环境,建设文物公园、村史馆等,打造乡村振兴中的美丽盘景,逐步实现文物保护以本体为重转变为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并重。
(二)深化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建设与活化。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着重从旅游营销的角度,策划好桑园围游径及佛山粤中抗战历史游径这两条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做好游径内各点保护修缮及环境整治,以当地特色非遗及民俗活动等提升游径内涵,联合本地旅游企业做好自驾游宣传并开发省内短途产品,联系教育部门将游径打造成学生研学目的地。
(三)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祠堂+文化”模式,鼓励基层将文物建筑活化成基层文化中心、村史馆、展览馆、艺术馆等,发挥好乡村文物效用。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陈兆镜,联系电话:2878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