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纪要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纪要
3月25日上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必田、张卫红、毕勇骏、李卫红、陈池金、刘咏平及委员等共22人出席了会议(蔡日棠委员请假)。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英文同志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提请。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法院副院长蔡学锋同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敏华同志、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以及相关委(室)同志。会议纪要如下:
一、人事任免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陈英文区长的提请,决定免去:
罗卫平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职务;
黄昌建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职务;
黎廷坤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何小玲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鉴岐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职务;
黄昌建同志的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均恒同志的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卫平同志为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昌建同志为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伟亮同志为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文一同志为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陈浩明同志担任监誓人;罗卫平同志作为领誓人,带领黄昌建、杨伟亮、李文一同志进行了宣誓。
(议程二、三改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必田同志主持)
二、接受市人大代表的辞职事项
杜达权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限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审议接受了杜达权同志的辞职请求,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达权同志辞去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三、补选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和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陈浩明同志为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函》,依法补选陈浩明同志为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规定,陈浩明同志的代表资格待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
四、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区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围绕三水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起步之年的工作大局,对接市人大的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定了《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俊强同志对《工作要点》进行了说明,并将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会后,区人大办将根据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区委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