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召开全区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会议
为加强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做好区内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4月22日上午,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03会议室召开我区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会议。邱敏光副局长、蔡俊豪纪检组长和我局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土地交易市场治理组成员以及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镇(街道)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区公资办和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等单位主管领导约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土地市场科梁艳科长传达上级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就我区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各储备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设或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收购土地的价格评估是否由我区经摇珠公开遴选的评估机构承担、土地前期开发是否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等内容。会上,梁艳科长还对区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印发顺德区工业用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0〕165号)和《关于规范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通知》(顺府办发〔2011〕36号)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土地储备机构取公开交易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好上述文件有关规定。
蔡俊豪纪检组长通报了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并介绍了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基本情况。
最后,邱敏光副局长提出我区土地储备机构自查整改工作的要求,强调各土地储备机构必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以备检查。会议上还要求各土地储备机构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政策文件进行公开交易,不得滥设条件,对村(居)留用地,必须严格按照《印发顺德区规范集体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1〕2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