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符合条件外来工子女也可参加我区居民医保
本网讯 记者梁志英 麦务华报道:三水区2011保险年度居民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现已开始办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今年也可以参加我区居民医保。
根据2011保险年度三水区居民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关规定,对参保对象范围进行了调整,除往年所规定的三水区户籍居民可参保外,新增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规定要求: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学龄前或在我区中小学就读的,并在外地已入户籍的子女,可参加我区居民医保。外来工子女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420元,全部由个人缴纳,参保后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7月11日,记者去白坭社保基金办事处了解过,虽然从6月20日开始办理参保手续,但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行该政策,所以了解并主动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还是比较少。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白坭办事处主任 谭献平】到目前为止前来办理参保的外来工人员比较少,只有几个人。主要原因我想一是由于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参保这项政策今年第一年实施,知道的外来工比较少;二是外来工了解这方面的渠道比较狭窄;三是外来工流动性比较大。
有外来务工人员表示,不知道有该项政策,感觉这项政策挺好的,可以减轻医疗负担,如果符合条件也会帮子女参保。
【外来务工人员 蔡先生】这项政策挺好的,如果符合条件我也去帮子女买一份,买份保障。
【记者】区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果有需要参保的,可以在7月20日前到区社保局辖下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
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办理参保手续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子女出生证、暂住证及参保本人小1寸近照1张或人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