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妇产科医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妇产科医生1名。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和《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批区人事局、区编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单位补充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办发[2006]68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符合职位要求的妇产科临床医师1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计划生育事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行为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
应聘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28周岁以下(1980年4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有一年以上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的工作经历。
3、佛山市户籍。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5日至 6月9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书、个人简历(A4纸,含学习工作简历情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同版)。有关证件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妇科及计生技术专业知识等。笔试由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和相关规定确定,面试工作由高明区人口计生局及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
(五)职级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总成绩,择优聘用。聘任期内享受本单位相应职级和福利待遇。
(六)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8822634
佛山市高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