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佛建工〔2007〕67号 各区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安全监督站: 为更好地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决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安全巡查 (一)安全巡查的内容 除《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外,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垂直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架子工的持证上岗情况。 (二)安全巡查的方法 市建设局从安全巡查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两个巡查小组,对全市抽取的在建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其中,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各抽取6项工程,高明区、三水区各抽取4项工程。 本次巡查表格采用《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的附表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和附表三《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检查表》,巡查将实行即时评分,并现场公布。同时,检查组将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个人实施量化扣分。本次安全巡查中评分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施工、监理企业将确定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 二、质量检查 (一)质量检查的内容 本次质量检查包括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以及建筑材料抽检两项内容。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主要检查在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情况以及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材料抽检要求到工程现场以及商品混凝土企业抽查有关建筑材料。 (二)质量大检查的方法 市建设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其中,从南海区、顺德区、禅城区各抽取3项工程,三水区、高明区各抽取2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组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较多质量隐患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建筑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建筑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对2006年建筑检测机构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四、请各区建设局将辖区内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填写***,于6月28日前报市建设局,可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slyc@tom.com。 五、时间安排 (一)安全巡查、质量大检查时间 7月2日禅城区 7月3日顺德区 7月4日高明区 7月5日三水区 7月6日南海区 (二)建筑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时间 2007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各区建设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及检测机构配合市检查组的检查。 ***: 《 区建筑工程项目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