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文化馆公开服务承诺书
1、按照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体现免费开放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积极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活动,丰富我县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积极策划并实施各类文艺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站(室)、业余文艺骨干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群众文艺团队和特色队伍建设,开展普及性的免费文艺辅导培训活动、免费展览活动,编辑群众文艺刊物《南澳文艺》。
3、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各级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不断加强全县非遗线索挖掘整理,开展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传播工作。
4、坚持文化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向全体社会公众开放。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56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正常开放。
5、 重视细节、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专业的水准,深入群众,搞好服务。
6、工作期间,文化馆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得体,挂牌上岗,文明用语,服务热情。
7、强化廉洁自律,规范服务行为。严格内部各项行为规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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