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报告
按照《汕头市审计局对南澳县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汕审通〔2017〕17号)的要求,南澳县审计局连续两年开展对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下称新农片建设)***审计。南澳县农业局(新农办)对其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县审计局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实施情况
㈠本县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南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美丽乡村、幸福村居”总目标,结合本县海岛实际,以打造“海韵乡村”为主题,成立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规划设计指导组、施工技术指导组和财务监督组组成)负责日常指导工作。选定云澳镇的西畔村和澳前村、深澳镇的东阳村和后花园村、青澳管委的溪兰村共5个核心村,组织实施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下称新农片建设)。本县新农片建设确定实施的项目共154个,计划投资1.080亿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县配套800万元)。截止2017年11月30日(财务数据统计时点),县财政局拨付项目建设资金***31.24万元,各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共计6308.06万元。
㈡实施***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围绕新农片建设全过程,重点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预结算等情况进行审计。通过查阅项目报送资料,对项目实施村进行调查走访、实地取证,发函询证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各实施村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账面核实。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多次到现场调查,与相关镇(管委)、村、参建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同时,通过不定期发送审计信息及时通报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力促项目顺利推进。
在本县新农片建设实施期间,结合省、市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县审计局提早谋划,积极应对。按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本县新农片建设特点,县审计局先后开展对“三资平台”确定项目( 投资100万元以内)、公开招投标项目(投资超100万元)、本县基础设施新农片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并就审计发现问题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送了《审计工作简报》、《审计建议书》及相应的审计整改函,强化“审、帮、促”的监督效果,规范了新农片建设实施行为。
二、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本县新农片建设基本能按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基本能按基建程序执行,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新农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较好的组织协调,通过县、镇、村三级联动加强进度管理和督导作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制订了村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等实施方案和管护机制,形成常规化管理;出台相应的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建立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制度,对实施过程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实施村在建设过程中能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随着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明显提升,农村个人和集体经济收入有较大幅度增加,“美丽乡村、幸福村居”目标效应正在逐步显现。目前,本县新农片建设已完成县级考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本次审计发现以下存在问题:
㈠ 项目调整未经审批部门批准
新农片建设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多次变动。从县新农办提供的资料看,2014年12月23日省拨专项资金1亿元到达本县财政局,2016年1月末,县发改局分别批准5个主体村的建设项目共120个,立项投资共计1.328亿元;2017年4月17日,经报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领导小组同意(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18)调整为160个,预算投资1.080亿元;2017年9月29日,县新农办发出的《关于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再次调整为154个,预算投资1.012亿元。
截止《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县新农办于2017年12月18日提供的《南澳县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工作总结》确认项目154个,总投资1.080亿元。
上述项目数量及投资调整变动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但项目单位未向审批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建设项目调整变更流程不严谨。
建议县新农办要引以为鉴,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涉及实施内容变更和投资调整的应遵循“先审核、后变更”原则。
㈡前期工作论证不严谨,基建程序缺失,造成施工降效
本县新农片建设是广东省首批实施项目,相关经验不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够严谨,对项目的分割设置、合并打包未能合理安排。个别本应一体化施工的项目切割成几个小项目交由不同单位施工,造成施工降效;个别施工现场相距较远(或不同工程类别)的项目反而合并打包,造成施工降效;实施工期的确定未能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科学测算,未能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作业内容(如围堰、潮汐作业)造成的施工降效。
审计期间经查证,所有建设项目缺失报建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各村项目均未进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个别项目未经勘探直接进入工程图纸设计。
建议县新农办要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规定,并进行科学论证,除特殊批准外不得简化项目程序。建设项目未经勘探的不得进行设计,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㈢项目推进缓慢,专项资金滞留幅度较大
本县新农片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项目资金滞留,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早在2015年4月28日的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10)反映,本县新农片建设已开始进行项目规划设计,会议同时也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资金分配方案。2016年3月4日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21)要求“打好本县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攻坚战,确保当年顺利完成验收”。县新农片建设实施已近三年,截止2017年12月15日,各主体村建设项目已告竣工验收,但仍有相当数量项目未结算,各村项目实际使用资金共计6308.06万元,占投资比例62.34%。项目推进缓慢,省下达专项资金滞留3811.13万元,资金滞留占比37.66%,专项资金滞留幅度较大。
按照各实施项目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进度应为80%;其他各项中介服务合同也已基本执行完毕,各项服务
费用的支付也在80%以上。
建议县新农办加紧牵头协调相关单位,理顺关系,加大资金拨付进度。
㈣村居卫生及环境整治有待提升
在各村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村实施项目绿化出现花草枯死情况,个别已竣工验收项目周边卫生死角、脏乱现象也偶有所见。上述情况有的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未能做到“工完场清”),也有实施村的管理责任(个别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薄弱,村巡查监管不到位),使新农片建设成效大打折扣,村居卫生及环境整治有待提升。
建议各项目实施村环境整治及督导巡查同步进行,区分责任范围,明确各自职责,及时补植并确保种养成活,加强环境和卫生整治同步推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成果。
四、“边审边改”情况
针对审计期间发现的一些问题,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县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审、帮、促”的作用,通过协调会、通报会及发函相关单位等方式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做到“边审边改”,消化问题、解决困难、提升进度。
㈠部分招投标文书及合同签订不规范情况
前期实施的各实施村项目(特别是通过“三资平台”项目),存在文书印鉴不完整(签字、印鉴或日期缺失),招投标文书填写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条款漏洞较多,施工合同未约定履约保证金、保修金及误期罚则等情况。
审计期间通过座谈会方式与各镇(管委)、村交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指出各实施村存在不足,明确各类文书的格式和要素,纠正招投标文书及合同签订不规范做法。
㈡中介单位履职不到位情况
个别造价咨询单位工作不严谨,履职不到位,未能按工程计价指引规范编制造价文件,表格不完整、适用税率错误、工程量计算不实或漏项、材料单价异常、工程量核减依据不充分等情况, 造成中标人与招标人扯皮,延迟施工合同签订。监理单位技术力量配备不足, 施工监管不到位,未能尽职履职。
审计期间对此开会通报,要求各中介单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广东省造价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认真履职,并要求县新农办会同住建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县财政局与住建局(造价站)加强沟通,加强建筑市场造价咨询单位的监管,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诚信考核平台;县新农办“举一反三”,召开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中介单位通报会,要求各中介单位自查自纠,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严谨、尽责履职。
㈢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情况
各实施村和施工单位反映并经审计查证,自2017年2月中旬至
4月上旬,由于村、镇、县级职能部门沟通不畅,工程款支付申请及拨付审核手续逐级上报、来回往复,造成拨付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
审计期间通过会议协调沟通,理顺资金拨付环节个别节点的“梗阻”。各职能单位协作配合,落实台账管理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并简化手续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㈣其他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
新农片建设***审计期间,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一些较为突出问题向县新农办发送了《关于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推进缓慢、基建程序缺失、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予以披露并提出整改意见,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台账》限时整改落实。制发2期《审计工作简报》,反映项目实施进度、财务核算、中介单位履职等存在问题予以披露,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服务本县新农片建设大局。
县新农办及各镇(管委)根据审计发现问题也积极采取措施,先后出台了《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和《南澳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工程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指导性文件,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县纪委对项目建设滞后的镇、村发出了效能告知书,有效的推动了项目建设。
五、关注事项
目前,本县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全面进入结算阶段,各实施村项目在结算时应予认真严谨对待,加强造价管理、档案管理。
㈠加强结算审核的管理,强化造价控制。各镇(管委)、村应严把审核关,涉及工程建设内容变更应合理、真实,对施工内容或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应予核实,客观公正的反映工程造价。同时,梳理、掌握本辖区内所有新农片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以本区域投资计划总量为标准,严格控制、统筹考虑各独立结算项目投资,掌握实时、动态情况。相关单位也应本着客观求实的态度看待、衡量项目结算造价,在总体规模可控的前提下,对基层上报的项目结算资料,应及时组织审核。
㈡加强档案管理。县新农办应敦促各镇(管委)、村做好项目资料整理收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规定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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