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做好奥运圣火传递期间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
汕金府〔2008〕7号
关于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期间秩序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
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迎接奥运圣火传递活动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区将组织200名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参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指挥
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编班,街道武装部长任班长,统一服从金平公安分局及各街道、派出所指挥。
二、任务分配
大华街道15人、金砂街道15人、东方街道15人、金厦街道15人、广厦街道10人、东墩街道15人、石炮台街道15人、歧山街道5人、月浦街道10人、光华街道15人、新福街道10人、乌桥街道5人、同益街道10人、海安街道5人、永祥街道10人、鮀江街道15人、鮀莲街道15人
三、集结时间和地点
由金平公安分局和派出所通知具体行动时间、集结地点。
四、着装要求
参加行动的专武干部和民兵应急分队人员要统一着装彩服、戴迷彩帽(不佩带民兵标志)。
五、有关要求
迎接奥运圣火活动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参加人数多、历时时间长、参观人员成分复杂、安全保卫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直接关系到汕头市的声誉和形象。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街道武装部对参加该项任务的人员要进行逐个审查,挑选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纪律性强的民兵参加。活动期间各街道武装部长必须亲自带队,要求参与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时刻保持良好的民兵形象,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武装部
二ΟΟ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