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政法办召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相关工作部署会议
为发挥社会治理主体作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3月30日,政法办组织召开了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相关工作部署会。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公共事业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城市建设局、群团工作部、大鹏交通运输局、大鹏公安分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葵涌、大鹏、南澳办事处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政法办副调研员吴科兵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并解读了《大鹏新区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明确了2018年各单位、各办事处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并就接下来该项工作任务分工进行了安排部署。2017年,政法办加强对社会组织扶持和监管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大鹏新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心理健康、矫治安帮、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积极发挥作用,举办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班,开展新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大鹏新区民宿行业自律和惩戒行动计划成功入选2017年深圳市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目前新区依法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141家。而在专业化要求高、涉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介入程度较低,规模尚未形成,亟需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
吴科兵副调研员指出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需把握四个方面:一是把握大势,延伸工作力量。认真研究文件蕴含的工作导向,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用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执行效果。培育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做好项目扶持,加强工作监管,同时确保项目的执行效果和执行质量,形成良好示范效应。三是挖掘需求,做好培育扶持。各职能部门联动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依托枢纽型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对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初创期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四是加强监管,确保健康发展。发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共同责任,落实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新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