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佳兆业金沙湾度假广场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兆富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来文办理佳兆业金沙湾度假广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该项目位于大鹏办事处下沙片区G16201-0290号宗地,用地面积54204.61㎡,2018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DP-2018-0018号)。现来文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
深圳市兆富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来文办理佳兆业金沙湾度假广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该项目位于大鹏办事处下沙片区G16201-0290号宗地,用地面积54204.61㎡,2018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DP-2018-0018号)。现来文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原已批总平面图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调整部分建筑外轮廓线及地下室泄爆口轮廓线;调整部分楼栋首层轮廓线;取消跨鹏景一路连廊;调整部分连廊、室外台阶、扶梯及景观设计。
二、因建筑单体平面局部调整,商业规定建筑面积由32262.17㎡改为32578.10㎡,商业核减建筑面积由2277.83㎡改为1961.90㎡,地上核增建筑面积(架空休闲)由4658.99㎡改为5***4.93㎡,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69760.12㎡改为69770.74㎡(其中停车库由54569.70㎡改为52335.08㎡,设备用房由14987.00㎡改为17168.62㎡,架空休闲203.42㎡调整为架空绿化267.04㎡),地下停车位数量由744辆调整为834辆,并由此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相关指标。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修改后总平面图中云线圈注部分,调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中的规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8日)。如对该项目总平面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303办公室(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08)。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公示期满如无人提出申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本公示内容及修改前后的总平面图等具体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及项目现场一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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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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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修改前总平面图.pdf
2.***2:修改后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