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光明新区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认可区级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结果的通知》(深民函〔2014〕1317号)要求,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运作机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主体
2015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由新区社会建设局委托光明新区众仁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开展。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在新区社会建设局登记满2年(2013年10月9日以前登记注册的)的下列8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联合类社会团体、专业类社会团体、公益类社会团体、学术类社会团体、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文化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学术研究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分类说明见***2),均应申请参加评估,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将视为无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2014年度年检的;
(二)2014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三)2014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如不申请重新评估的,可申请复查。既不申请重新评估,又不申请复查的,视为无评估等级。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以2013年、2014年的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主。各类社会组织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见***3-10)。社会组织评估将对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四、评估方式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机制,由新区社会建设局遴选1家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并由第三方机构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复核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以外其他机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异议的复核;同时,由第三方机构制定《光明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指引》和《光明新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流程》,组织实施评估;新区社会建设局设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复核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评估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对第三方机构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由新区社会建设局裁定,评估复核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建设局基层建设科。本次社会组织评估不向参评组织收取评估费用,由新区社会建设局统一支付。
五、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申请,参评资格审查,社会组织自评,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考察小组出具初评意见,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由评估机构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匾牌。
本次评估工作具体程序及大致时间安排如下:
(一)社会组织申请参评。申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起至10月30日,逾期不接受申请。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需填写《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一式2份,直接报送至光明新区众仁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公明办事处水贝路120号下村居委办公楼五楼,联系人:夏晓宏;电话:159****4585),提交材料邮箱:shjsj@szgm.gov.cn。
(二)参评资格审核。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三)社会组织自评。2015年11月16日前,资格审核合格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机构组织的培训后,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向评估机构报送自评材料。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由评估机构另行通知。
(四)实地考察初评。2015年11月20日-12月5日,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分组进行实地考察,由考察小组出具评估意见。
(五)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确定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
(六)新区社会建设局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匾牌,同时将获得5A及4A等级的社会组织名单报送市民政局备案。
(七)申诉。评估结果公示后对评分项有异议的社会组织可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同意评估结果。
六、评估等级计算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共分三个等级分数:
900分(含900分)以上为5A;
800分(含800分)以上为4A;
700分(含700分)以上为3A;
700分以下的社会组织无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为5A以上的社会组织5年内可不参与同等评估,评估等级为4A和3A的社会组织可继续参与下一年度的等级评估,直至评估等级达到5A。
七、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可以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可以优先享受政府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有关政策及获得评优评先资格。
八、具体要求
请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密切配合,做好材料准备和自评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如实向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按时报送评估材料。
***:
***1、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
***2、社会组织评估分类说明.doc
***3、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体系..doc
***4、深圳市光明新区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doc
***5、深圳市光明新区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doc
***6、深圳市光明新区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doc
***7、深圳市光明新区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体系.doc
***8、深圳市光明新区学术研究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体系.doc
***9、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体系.doc
***10、深圳市光明新区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