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专题讲座
11月9日上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专题讲座,学习讨论《光明新区社区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讲座邀请交易中心法律顾问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赵艳华律师授课。赵律师在集体资产交易法律服务领域兼具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知识,曾参与起草、修订深圳市内多个行政区的集体资产交易监管政策文件。
此次讲座是赵律师在深入了解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责、日常工作情况及法律需求后提供的针对性法律培训。赵律师针对刚出台不久的《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分政策体系、办法内容及实操运用三部分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专业解读,同时对集体资产交易实务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集体资产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和重点。
通过此次专业法律讲座,交易中心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暂行办法》的认识,并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在接下来的区旧工业区改造、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工作中实现“三资”交易新突破。
交易中心法律顾问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赵艳华律师授课
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