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19〕3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自然资公〔2019〕3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园区扩容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18-2022年)》,拟征收龙湖区鸥汀街道吉贝经联社的集体土地作为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扩容提质增效产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万吉工业区扩容提质增效产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鸥汀街道吉贝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鸥汀街道吉贝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56.047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国土房产测绘大队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汕市常〔2018〕5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