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20201015
项目名称:潮阳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BOT投资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 6256.3 万元
采购数量:一项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2、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规模:污泥干化设计规模为 200 吨/天(一期 100t/d,二期 100t/d)
4、项目性质: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5、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7月27日起至2020年07月31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8 月18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 年 8 月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
五、公告期限
自 2020 年7月27日至 2020 年7月31日止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38434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6861990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6861990
发布人: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