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挂牌的督办通知书
汕府办督〔2015〕3号
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各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市政府决定对槐东村等4宗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实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在接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挂牌督办事项按期完成。
二、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要形成整治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整治验收和摘牌。
三、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将按照《中共汕头市纪委 汕头市监察局关于土地管理工作失职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试行)》予以问责,并暂停所在地区用地审批。
四、各地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挂牌督办事项,同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事项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汕头市违法违规用地整治挂牌督办情况表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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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督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