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购买驻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潮南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购买驻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4-202009-802-0012
项目名称:潮南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购买驻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潮南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购买驻点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内容:潮南区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购买驻点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2870000.00元
3.2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3.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潮南区各街道服务中心将引进“一门式一网式”的政务服务模式,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拟向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窗口驻点服务,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
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0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成交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潮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2楼
联系方式:0754-87761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9楼
联系方式:020-38847002-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师彬、胡郑松、钟育强
电 话:0754-8857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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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