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评组莅汕开展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
5月6日至7日,由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刘永庆带队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组一行4人,莅汕开展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参加有关活动。
省考评组一行依据《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核标准》,检查了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委加强对地方立法领导工作情况”等十项考核指标的台账工作情况,抽查了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南澳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台账,并于7日下午召开汇报会,听取我市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过去一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对广东***、***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深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法治汕头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汕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郑剑戈在汇报会上表示,当前汕头正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新定位、新要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我们将以此次考评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汕头建设,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建设水平,为开创汕头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永庆指出,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共建共治,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充分发挥了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刘永庆要求我市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汕头。
市领导曾湘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胡克敏参加活动。
(记者王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