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门中心渔港潮阳辖区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
2011年4月2日上午,汕头市海门中心渔港潮阳辖区工程顺利通过交工验收。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门渔港建设管理中心及项目财务总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潮阳区人民政府、区渔港建设监督小组、区海洋与渔业局、海门镇人民政府及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参与了验收工作。
上午9时,海门中心渔港潮阳辖区工程验收组前往工程现场,检查南、北码头和南防波堤、执法指挥中心大楼等项目建设潮阳辖区工程完成情况,随后,验收组在广东省渔政总队潮阳大队召开验收会议。会上,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中心、汕头市质监站、潮阳区渔港建设监督小组等有关部门分别就工程建设期间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和发言;交工验收组通过抽检工程竣工资料,经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海门中心渔港潮阳辖区工程于2011年3月25日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该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符合工程交工验收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同意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最后,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文魁局长和潮阳区人民政府郑耿斌常务副区长就项目建设及日后使用、管理、维护和规划建设等作了讲话,在肯定工程建设圆满完工的同时,要求各参建部门要细致、规范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归类建档和工程结算等工作,为迎接农业部总验收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要着力规划好海门中心渔港的二期建设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列入农业部“十二五”规划的建设项目,把海门中心渔港建成集停泊、贸易、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现代渔港经济区,为造福当地渔业生产、渔民生活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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