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采取7项行动着力稳定市场物价
汕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肖志恒副省长日前视察汕头市场物价时关于落实***稳定物价16条措施的指示精神,采取7项行动,着力维护市场价格和秩序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预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品种、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从11月起扩大对市区8家主要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大型超市经营的大米、豆类、食用油、面粉及制品、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水果、副食品、衣着、烟酒等9类商品计47个品种规格的监测,实行每周一报制。
二是建立市场价格运行分析和报告制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市场价格分析制度,建立CPI运行月度分析会制度,实行生猪平均出场价及玉米批发价 “一日一报”;粮食(包括大米、小麦、大豆、面粉等品种)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每旬一报,主要副食品每周一报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市场价格动态分析,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患价格异动。
三是建立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掌握市场动态,部署开展市场粮油肉禽菜等农副产品和成品油、石油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巡查和检查,宣传价格政策法规,规范明码标价,运用宣传、提醒、告诫等手段,向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防止市场价格跟风炒作,确保我市价格水平和价格秩序的稳定。
四是完善价格应急机制。成立应急小组,随时出动处置紧急或突发情况;建立12358价格投诉举报快速处置通道,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坚持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专线电话,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快速受理投诉举报,打击违法价格行为。
五是加强政府定价管理和执法。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审慎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加强价格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散布涨价谣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经营秩序。
六是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和引导。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经营者价格信息交流,通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稳定社会预期,防止过度炒作,引导理性消费。
七是坚持齐抓共管与综合治理。价格部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掌握我市粮食、食用油和生猪储备和市场生活必需品库存、调运和供求变化情况,保障应急需要,配合抓好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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