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租赁通告
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座落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内,总建筑面积14.24万㎡。其中,政府回购物业面积为8.12万㎡,分布在汇隆商务中心北塔8-43层,现对外公开招租。
(二)房源信息(具体楼层以龙华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为准):
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公开招租信息 | ||||
序号 | 楼层 | 业态 | 可申请面积 | 备注 |
1 | 8-16层 | 研发办公 | 约1200㎡ | 租用面积不超过半层 |
2 | 17-21层 | 研发办公 | 约2400㎡ | 租用面积不超过1层 |
3 | 25-33层 | 研发办公 | 约5000㎡ | 租用面积不超过2层 |
4 | 35-43层 | 研发办公 | 约7350-7700㎡ | 租用面积不超过3层 |
(三)租金:首年合同租金价格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 5%(详见政策依据)。
(四)租期:5年。
(五)免租装修期:租用一层及以下办公用房的免租期为四个月,租用两层办公用房的免租期六个月,租用三层及以上办公用房的免租期为八个月。免租期内须按时支付租赁场所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基础服务:企业展示及路演空间、政务服务窗口、咖啡休闲区、党群服务中心(含图书阅览室)、共享会议室、健身俱乐部、商务俱乐部等。
(七)装修:公共中心服务层、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已装修;研发办公用房为毛坯,地面只做水泥砂浆,入驻企业需自行装修。
(八)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
三、申请入驻对象
入驻对象为已认定的区总部企业、承诺次年达到我区新迁入或新设立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且符合市、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目录,主要从事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工程建筑类和房地产类企业除外)等行业。
四、可申请面积
(一)上年度纳入区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10亿元(不含)以下或经济贡献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可租用第8层~21层总部办公用房,租用面积不超过一层,约2400平方米。
(二)上年度纳入区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10亿元~20亿元(不含)且经济贡献在5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可租用第25层~33层总部办公用房,租用面积不超过两层,约5000平方米。
(三)上年度纳入区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在20亿元以上且经济贡献在8000万元以上的,可租用第35层~43层总部办公用房,租用面积不超过三层,约7350平方米~7770平方米。
区内外企业承诺次年纳入区统计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且经济贡献达到上述第(二)(三)项标准的,可按规定租用相应面积的总部办公用房。
五、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企业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pnr.sz.gov.cn/d-cyyf/进行在线申请(初审)。
注: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准入纸质材料
初审通过后,企业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清单
(1)龙华区汇隆商务中心租用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发展现状、未来三年的发展预测、企业目前的物业情况、申请总部用房的使用计划及其年预期经济效益等;
(2)营业执照(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委托书;
(4)龙华区总部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验原件,承诺制企业无需提供);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6)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统计报表;
(7)企业在深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8)承诺书(承诺制企业提供)。
申报单位企业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经济贡献统计核算口径包含在本区注册且控股50%以上一级子公司的,还需该子公司与本企业的隶属关系证明,以及上述清单第(2)(5)(6)(7)项子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两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总部办”)。
(2)联系人:熊***
(3)联系电话:0755-233384***
咨询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4)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湖文化艺术中心附楼308室。
受理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三)区总部办进行合规性初审,起草拟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四)区总部办完善拟分配方案后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五)区司法局审核租赁合同,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与入驻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六)入驻单位凭租赁合同正式进入汇隆商务中心。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5日